征信修复?征信异议?睿震帮你擦亮双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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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到“征信”想必大家都不陌生,买房买车、贷款、做生意、银行系统内的担保、股权质押、融资等情况,随着征信应用领域不断拓展,消费者与企业机构原来越重视信用报告,与此同时,与征信有关的虚假宣传和诈骗套路层出不穷。那么,到底能否通过花钱消除不良征信记录?对此,睿震律所今天就用法律相关规定帮你擦亮眼睛看清“征信修复、洗白、铲除”等手段,以及如何通过正规渠道消除不良征信记录。记得一定要点击收藏哦!

 
套路满满

都是假的

 

         “征信修复”是不法分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,故意混淆“信用修复”“征信异议”的概念自行创设的。根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,都有如实报送信用信息的义务,无权随便更改、删除征信报告上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。因此,所有商业收费模式的“征信修复”均为骗局。不但如此,日前,就有法院针对信用卡“征信修复”伪造文书案宣判,违规违法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缴纳罚金。

 “征信修复”骗局主要有三种套路:一是收取高额费用后跑路。这类骗局利用公众急于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以及对“征信修复”概念的误解,教唆信息主体用“非恶意逾期”、“不可抗力”等理由伪造证据材料进行投诉,借机收取高额代理费用,收钱后不予退款或直接跑路失联;二是征信培训、加盟诈骗。这类骗局广泛发展下线,骗取加盟代理费;三是骗取个人敏感信息。这类骗局在办理“征信修复”过程中,要求信息主体提供身份证件、银行卡号、联系方式等个人敏感信息,不法分子通过泄露、买卖个人信息从中渔利,甚至利用这些信息冒名网贷,骗取高额贷款利息,危害信息主体人身及财产安全。

 

征信异议

 

网络上关于个人征信可以进行修复的说法属于虚假宣传,实质是故意混淆征信异议概念,误导信息主体认为可以对正确记载的征信信息进行更改或删除。

征信异议本质上是一种“改正错误”的纠错机制,有别于“失信后”为重塑信用而进行的修复。根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、保存、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的,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,要求更正。

 

 

特   别   关   注

01

 

非个人原因造成

征信记录可以走正规渠道提出异议和投诉。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、保存、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的,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出异议申诉,要求更正。比如信用卡遭遇盗刷而形成的不良记录,银行系统问题导致还款延迟等情况,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,应当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,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,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。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核实后,就可以将不良记录撤销、删除、更正等处理。

02

 

个人原因造成

一方面,根据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第16条的规定,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,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;超过5年的,应当予以删除。即不会伴随终生;另一方面,银行在做贷款审批时会进行综合研判,在办理业务时会综合考虑信息主体资质,不会将信用报告作为唯一参考依据。同时,也可通过发表个人声明的方式,阐述对逾期的解释和说明,个人信用报告会如实记载。

04

 

频繁申请贷款

频繁申请贷款虽然不会直接在征信上留下逾期记录,但是当用户在银行申请贷款时,银行可能会参考这方面的记录,因为多次申请说明用户比较缺钱,还款能力有待评估。如果是因为频繁的申请信用卡、贷款导致个人征信出现问题,那么这种情况立即停止任何贷款申请,也不要去点击任何网贷平台的查询额度,不要申请信用卡,这样持续3-6个月的时间就可以恢复征信。

05

 

征信异议申请免费

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、保存、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、遗漏的,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,要求更正。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,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。受理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。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、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受理投诉和异议均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06

 

企业依法履行职责可修复

企业受到相应行政处罚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,只要抓紧时间依法履行法定职责,在规定期限内未再受到其他处罚,满足一定条件后,是可以积极申请信用修复的。信用修复制度旨在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重塑信用,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各部门在制定相应处罚制度的同时,也制定了相应的信用修复机制,多数部门在保护企业信用修复权益方面规定了受理程序、明确了工作期限、并支持相应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。只要企业满足法定条件,有关单位是要依法履职帮助企业重塑信用。

 
 
 
 
 

诚信值千金,征信系统的有序发展为构建诚信市场经济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国家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征信制度建设,国务院出台了《征信业管理条例》,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《征信机构管理办法》等。遏制“征信修复、洗白、铲除”骗局等违法行为,需要国家、消费者、企业的共同努力。

 

1

一方面要强化征信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,让公众知悉征信记录的收集、管理和使用途径以及不良征信记录的产生方式和取消方法,对征信记录树立正确的态度,提倡向爱惜自己的名誉一样重视征信记录;另一方面要强化征信记录的管理,方便个人和企业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,依照法定程序快速、便捷处理征信记录异议,确保征信机构行为的合法性。同时,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,严格管控清理网络上的各类“征信修复”虚假广告,加大对不法分子的打击力度,提高其违法成本。

 

2

作为消费者要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、信用报告等敏感信息,不注册、不使用过度索取个人信息的手机应用、网页等,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,以防莫名产生不良征信记录。在产生不良征信记录时,要通过正规途径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。当然,诚实守信是根本,是避免受骗的根本保障。出现逾期后,要及时足额还款,终止不良行为,日常要注意量入为出、合理借贷、按时还款、避免逾期,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。

 

3

企业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,失信寸步难行。当前信用体系建设越来越规范化、成熟化。如果一个企业被例如失信名单,一是政府部门将开展联合惩戒,有关部门在金融融资、政府供应土地、参与工程招投标、参与政府采购等多方面都会进行限制;二是企业信誉受损,一旦被列入失信企业,合作方将在后续经营活动中保持高度警惕甚至中断合作;三是企业融资贷款受限。对于被列入失信的企业,金融机构可能会因此不受理该企业的银行开户、贷款等业务。银保监也不会批准IPO。

相反,企业的信用良好,不但能在投融资获得更多资金扶持,还能在招投标、评优评先、政府采购等项目里获得相应资格,同时良好的企业信用也是企业的“金字招牌”,对于合作商来说,是合同履约保障的最坚实的背书。

  今年的3.15,睿震律师结合国家发展趋势,推出系列活动,让3.15成为让消费者学会如何保护自己,为企业防范风险,让企业如何不再上黑榜的日子。

        虽然已到睿震3.15月的尾声,但我们将始终秉承法之精神,履法之使命,为客户量身打造最优、最专业、最快捷、全方位的解决方案,以法律促社会的和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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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时间:2022-04-07 14:20